close

ㄈ拷貝.jpg

這是我辛辛苦苦工作,轉新制勞退之後的成果,大家發現了嗎!竟然出現-2875元ㄋㄟ

我就非常非常的不爽,打電話去勞委會勞退監理會去諮詢:

勞:喂!

我:(真他的...沒禮貌)我想問一下關於勞退基金的問題!

勞:我幫你轉

嘟嘟嘟

勞:你好!

我:我想詢問一下有關於勞退基金的問題,就是我今天查詢了一下,發現我的帳面上出現了負的數字,....

勞:喔!這是因為去年整個狀況都不是很好,所以投資才出現負的,不過你放心,等以後你要領的時候,我們最少會以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平均數計算之收益給付

勞:況且我們投資以長遠來看都是比銀行定存高

我:那如果景氣一直持續不佳,到最後呈現負數,差額誰付

勞:會以國庫支出

我:啊!這還不是一樣用我們納稅人的錢

勞:你要相信我們!我.....

我:(有點不解)相信什麼!?前年你們拼了一年才42元收益,去年一虧-2875元,不成比例,明明知道去年股市不好,還把錢投到錢坑,再來找藉口說景氣不好,所以虧損

勞:這點我們知道,我們會嚴格篩選投信公司的操作績效,不好的就換掉...

我:為什麼明知道狀況不佳,沒有設停損,拿大家同基金丟入錢坑,到頭來還不是全民滿單......

勞:我們投資績效在三大基金裏已經算是虧損的最少了

我:你不能跟最爛的來比吧!有這樣比爛的嗎......

..............................................................................


以上是大概對話狀況

 

以下下載自監理會網站資料

http://www.lpsc.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9d5efb2:307d&theme=/.theme/lpsc01&layout=

勞工退休基金之運用,政府負有二年期定存之最低收益保證,絕不會損及勞工退休金權益

發布單位:總覽 發布日期:2009-04-03 
勞 委會表示,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3條及該條例施行細則第32條明定,提繳期間之運用收益如低於同期間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平均數計算 之收益時,應以保證收益給付之,而若超過保證收益時,則將其全數分配至勞工個人專戶中,因此,勞工所領之歷年運用收益金額不僅不會是負數,且絕對不會低於 保證收益之數額,勞工退休權益絕對可以確保。

復查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3條之立法背景在於保障勞工領取之「歷年」提繳退休金運用之最低收 益,並非勞工退休基金年度收益遇有低於保證收益時,即由國庫予以補貼差額,以兼顧國庫負擔及勞工權益之衡平,該條之立法意旨在立法院審查記錄亦已明載。我 國資本市場屬淺碟型,基金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規定辦理資產評價時,自有產生未實現損失之可能,惟未來並不表示市場價格不會回升,若每年辦理結算, 恐生「勞工獲利、全民買單」之不公平情形。

勞保局自95年3月起每年均就前一年度基金運用收益辦理盈虧分配,並揭示於個人專戶中,97年度即循例本公開、透明原則依實際損益辦理分配,個人帳戶收益呈現「負數」,僅係呈現基金運用結果之方式,勞工退休權益依法仍獲得充分保障。

勞 退基金係為退休儲備之資金,基金之運用應著重長期且穩定成長之收益。新制基金於94年7月開始提繳初期係委由勞保局保管,俟監理會於96年7月成立後始進 行投資運用,至今僅1年餘。97年在遭逢百年罕見之全球金融風暴衝擊下,觀諸國內外退休基金多呈現虧損超過20%以上之情況,新制基金收益負6.06%, 表現相對穩健,且98年截至2月底,基金報酬率為0.0829%,收益數為2億9,374萬元,已率先轉虧為盈,預期未來將隨全球景氣復甦而展現長期績 效,確保勞工退休生活福祉。

 

我想大家很少關心自己勞退基金的狀況

這些都是公司幫我們存起來

由國家成立一個基金簡稱勞退基金

然後拿去做投資或定存等運用

等以後退休時間到了可以領出來使用

沒想到政府委託的投信投資績效竟然是差這麼多

我是覺得竟然都知道景氣不佳,為什麼不做保守操作,即使定存利率低,也不至於虧損這麼多

等景氣回升在去最積極投資

這是彈性的選擇,否則一投資失利,反正還有國庫的錢來貼補差額

啥!大家要知道國庫的錢也是大家的錢ㄋㄟ

難怪國家會這麼沒競爭性

雖然對我來說還是可以拿到最低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平均數之收益

但對那些守法繳稅的人來說

你們拿大家的錢去投資

投資失利之後,轉由國庫來補貼差額是多不公平呀!

還不是那些你們精心挑選的投信公司賺了那些手續費-賺也拿,賠也拿

勞委會,行政院,總統呀.....要正視仔細管理這些錢的運用呀!

歡迎大家一起來關心你們的錢到底被誰賺走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oei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